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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解析:鉴于双方并未进行正式婚姻登记手续,故并不需要经过离婚程序来结束同居关系。然而,针对三名子女的抚养权与抚养费问题,若出现争议,建议当事人向法定管辖机构提起诉讼以求解决。
法律依据: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第三条: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,人民法院不予受理;已经受理的,裁定驳回起诉。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,人民法院应当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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